我國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政策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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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列題名:The study of the rehabilitation policy for people with work injury in Taiwan

作者:張彧, 徐雅媛研究主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計畫主辦

出版年:2008

出版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出版地:臺北縣汐止市

集叢名:IOSH勞工安全衛生研究報告:IOSH96-M303

格式:PDF,JPG

頁數:98

分類:醫療專業  SDG1 終結貧窮  SDG3 健康與福祉  

附註:附錄:專 家諮詢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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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說明

內容簡介

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服務是職災勞工從傷病狀況到能夠回到職場一個不可或缺的過程。我國自2002年「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實施後,利用補助經費陸續在國內成立了八家職業傷病診治中心、六家工作強化中心及三家職業重建中心,但仍面臨許多執行上的困難,包括:通報制度未全面建立、整個職災勞工重建服務不夠完整、不便民、角色功能不明確、及服務計畫不持續等問題。2003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編製了「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作業架構」,但在執行上仍有功能與責任不清楚之處,且最重要的是如何執行。本計畫的目的乃希望透過資料收集及專家諮詢會議的方式,以職訓局所編製的「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作業架構」為基礎,來探討適合我國之「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作業模式」及規劃出適合我國之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政策,建議與職業災害勞工重建相關部門、雇主、勞工、醫療與重建機構之功能與責任,以及連結方式。

本計畫的結果顯示為求快速及持續性的職災勞工重建服務,職訓局所繪之「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作業架構」需做修改。完整的職業災害勞工重建工作,涉及符合職災勞工重建目的所需之職災通報系統之建立,整合性職災勞工重建服務體系包括:醫療、醫療復健、復工所需工作能力強化等及完整個案管理,以及轉銜至職業訓練、職業重建及社會福利體系之建構與聯結。現有職災勞工重建體系仍有許多制度須逐步建構,以及經費運用上須獨立,因此,本篇研究報告建議長期應仿效國外單獨立法(職災勞工補償或保險法),以社會保險強制投保方式,將整體職災勞工之重建服務導向以復工為優先之制度,方能提供職災勞工重建工作達到更具親近性及完整性。

期待目前因「職業災害勞工預防補助辦法」及「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所補助的各項服務能夠達到預期的績效及真正能夠讓職災勞工獲得應有的服務,因此,本篇研究報告也建議統一職災宣導及通報機制、職災勞工傷病診治及工作強化服務網、以及職業重建與社會復健服務網之短期作法。

  • 摘要
  • Abstract
  • 目錄
  • 圖目錄
  • 表目錄
  • 第四章 討論
  •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誌謝
  • 參考文獻
  • 附錄一 專家諮詢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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